
儿媳闹离婚 公公使损招
新余人陈某竟利用村干部身份诈称儿媳死亡将其户口注销
本报新余讯蓝建华、朱国稳、记者刘健报道:5月27日,捧着新余民警送来的户口簿,“死而复生”的宜春妇女欧阳某泣不成声。因离婚纠纷,欧阳某遭到当村干部的公公暗算,公公诈称其自杀死亡并将其户口注销。
据了解,欧阳某为宜春市袁州区人。2007年,经人介绍,欧阳某与新余市渝水区水北镇青年陈某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久,欧阳某与丈夫感情便产生破裂。为此,身心俱感痛苦的欧阳某提出离婚,并返回娘家。
一番劝解后,见儿媳铁定了心要离婚,欧阳某的公公陈某恼羞成怒,决定报复媳妇。
2008年10月,陈某利用当村干部的身份,将一张加盖村委会公章的信纸盗出,并在这张盖有公章的纸上开具证明,诈称其媳妇欧阳某服农药自杀死亡。今年2月,见儿媳已将离婚诉状递交法院,陈某手持假证明和户口本来到派出所,将欧阳某户口注销。
5月13日,欧阳某与家人持离婚调解书到水北镇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时才发现,自己已“死亡”,户口早已被注销。
查明真相后,新余警方迅速为欧阳某恢复户口,并对陈某给予了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