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专业离婚律师邹光彬
1375024237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狠心妈妈欲网上赠亲生骨肉

2017/2/28 19:29:37 河源专业离婚律师

  狠心妈妈竟然连自己的亲生骨肉都赠送出去,而且还在网上发帖要离婚二手网上先赠子,甚称99成新。真令人汗颜啊!下面婚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内容和收养相关的法律知识。

  “悔不当初嫁错郎,勿让龙儿成乞儿,希望在白云区附近有能力有耐心的本地村民好心领养,多谢!”日前,一个“赠送2个月大男婴”的帖子出现在某二手交易网站上,还附了5张宝宝的照片。照片中的男婴模样可爱。

  发帖的黎姓女子称自己29岁,家住白云区新市,男婴于大年初二出生。因家里条件不好,而且老公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希望小孩能在一个家境比较富裕,有教养的人家里成长”,才出此下策。她表示,目前正与丈夫闹离婚,因此该事未告知丈夫及家人。该帖发出后被各大论坛转载,不少网友纷纷指责其不负责任,称其为“狠心妈妈”。

  昨日,原帖已被删除。下午5时许,新快报记者联系上了黎女士。“就是随便说了两句话,就这样”,她表示,当时因为与老公吵架,所以才说出这样的气话,“自己亲生的孩子,就算送,我也会找正规渠道”。黎女士反复强调网上说的“就是一句气话”。

  律师说法

  孩子可“送养”不能“赠送”

  广东律师表示,孩子不是个人财产,是公民,不能说是“赠送”,只能说是“送养”。“而且,如果对方真的想要送养的话,必须符合《收养法》。”

  根据《收养法》中提及的收养对象,主要是指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或弃婴等。“他们如果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或许会符合‘未满十四周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一条件。”周玉忠表示,但即使其符合这一条件,但因未告知丈夫,也是不符合收养程序。(高分网)

  收养人要具备怎样的收养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6、8、10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30周岁

  收养既然是为了养子女的利益,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的环境,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人,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的年龄段。

  收养是建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应有合理的年龄差距。我国要求收养人达到30周岁,而要求被收养人为14周岁以下,这一规定是与世界各国收养法规........【 全文阅读】

  婚姻法频道为您整理收养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阅读。

【已有69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
13750242379
官方微网站
电话:0762-3623188
手机:13750242379
Q Q:352189870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康大道东江湾商务中心八楼802号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