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专业离婚律师邹光彬
1375024237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没办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2015/7/29 15:09:17 河源专业离婚律师
  签了离婚协议,约定好了财产分配,但还没办离婚手续,可此时女方却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判决离婚。之前签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离婚证的前提下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范本2011

 

  法律咨询

  “我和她3年前结了婚,生有一个女儿。但因为她老是跟我妈妈吵架,弄得家无宁日,所以去年8月份在一次大吵之后,我们当晚就签订了离婚协议。”李先生说,协议内容约定,双方为自愿离婚,离婚后女方放弃女儿抚养权和探视权,男方独立抚养女儿,婚后购买的一辆车子归男方所有,双方各自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去办理离婚手续。结果没想到现在她反悔了,起诉到了法院,说女儿要归她抚养,还要求我支付抚养费。除此之外,还说要重新分割车子在内的共同财产。”

  律师分析

  李先生与妻子的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离婚证的前提下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根据最新出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约定,由于双方尚未离婚,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将认定该财产分割约定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在本案中,李先生和妻子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所以李先生对于女儿的抚养权及财产的分割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对女儿成长教育最有利的角度出发,从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最公平合理的情况出发,进行调解或判决。”律师说。

 

【已有680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
13750242379
官方微网站
电话:0762-3623188
手机:13750242379
Q Q:352189870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康大道东江湾商务中心八楼802号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