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出遗产仅归属于配偶之一方,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遗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夫妻双方权益平等保护的原则,同时也尊重了遗赠人的意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知识产权收益是否视为共同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益,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些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往往与家庭的支持和另一方配偶的贡献有关。不过,如果该知识产权本身是婚前个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则其原始权利归属不会因结婚而改变;但基于该知识产权婚后产生的经济利益,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婚后继承而来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遗嘱且遗嘱内容如何表述。若无特别指定,则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